说明      

    滁州白鹭岛国际生态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,于2013
年12月被来安县法院裁定依法进入破产重整,2014年10月来安县
法院依法裁定批准滁州白鹭岛公司的重整计划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公
开招标转让白鹭岛公司100%股权及名下资产。团力兴业公司于2015
年5月通过合法竞拍途径与破产管理人签订了《股权转让协议》,以
2.5亿元受让白鹭岛公司100%股权及名下资产,所得款项用于清偿白
鹭岛公司的破产债权。至2019年10月21日,白鹭岛公司仍处于破
产重整执行阶段现马鞍山花山区法院查封管理人、团力公司的账户、
资产及拍卖团力公司的股权是不尊重客观事实的错误行为,也与来安县法院作
出的生效裁定书相互矛盾。由此可能导致境内外各种诉讼和纠纷及白
鹭岛公司的重整失败。
滁州白鹭岛国际生态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管理人
2019年10月21日
白鹭岛度假村破产重整管理人联系方式:张律师 13395504588


0550-5779988